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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市政會議通過修正「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2-14 16:39 發布單位:財政局 聯絡人:葉惠如 聯絡資訊:0975685558

    陳其邁市長今(14)日主持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修正「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草案,放寬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適用條件及作業程序,以照顧弱勢及青年居住需求,並落實簡政便民。本次修正重點包括:

    一、減輕稅負

        (一)本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地價稅減徵幅度由50%調高至80%,預估將有2,823戶受惠。

        (二)公益出租人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修正刪除都市土地面積限15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限350平方公尺的限制。

    二、簡政便民

           對符合本自治條例租稅優惠適用條件者,修正由稅捐處依主管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租稅減免,民         眾免提出申請。

    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本府依住宅法授權,於107年5月24日制定公布「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希望透過本次修法,鼓勵房東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計畫的意願,加速解決弱勢市民租屋需求。

    • 相關圖片
      1. 高市放寬社會住宅 與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 (圖卡-確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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