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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標示

    酒經包裝出售者,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於直接接觸酒之容器上,是否須依菸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加標「禁止酒駕」之警語?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9-29 09:32

    否,酒之標示適用菸酒管理法第32條規定,故無須依同法第37條規定加標「禁止酒駕」之警語。(菸酒管理法第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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