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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標示

    進口酒類之製造業者地址是否一定要標示至門牌號碼?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9-28 18:00

    進口酒類依菸酒管理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標示之製造業者地址部分,得不標示至門牌號碼,惟仍應 就其所在區域有具體標示,且符合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規定,地址之標示應包括足供消費者 辨識及聯絡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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