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製造業者之組織屬股份有限公司者,其實收資本額變更時,以該公司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之次月起補(退)已繳納之許可年費差額。(菸酒業審查證照費及許可年費收費標準第4條第4項)
【例】○○股份有限公司之酒製造業者108年原實收資本額為1億元,至108年6月1日增資為1億5千萬元,應補繳若干許可費?
答:107年底該公司已繳納108年許可費50,000元(按實收資本額萬分之五收繳),於108年6月1日增資後,應繳許可費為75,000元,惟係於年度中增資,僅須計算6/12年之營業天數,故應補繳差額12,500元。【(75,000-50,000)x6/12=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