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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快報

    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違規新罰則,於110年1月1日生效實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12-22 17:17

    為了平衡罰鍰與市價之間的落差,真正達到嚇阻作用、有效防止違規情事發生,明年起,新裁罰基準上路,修正三大重點報你知:

    (一)捲菸罰鍰加一倍:捲菸每條(200支)罰鍰從500元提高至1,000元。

    (二)雪茄區分兩大類:現行規定並未區分雪茄型態,因此增列「非葉捲雪茄菸」裁罰基準為每25支處500元罰鍰,而葉捲雪茄菸維持每25支罰鍰4,000元。

    (三)酒品以濃度為界:原先一律按每公升計算,改以酒精成分10%為級距,10%以下每公升處500元罰鍰,超過10%則每公升處2,000元罰鍰。

    財政部臉書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1423830381084156/posts/205380050808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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