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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快報

    財政部115年1月30日台財庫字第11503613500號公告、第11503613501號公告、第11503613502號公告及同日台財庫字第11503613503號令影本各1份,自115年2月1日生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2-11 15:08

    修正「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3項輸入私菸及私酒之一定數量」(台財庫字第11503613500號公告)、「菸酒管理法第6條第1項第4款輸入匿報、短報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台財庫字第11503613501號公告)、「菸酒管理法第6條第1項第5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台財庫字第11503613502號公告)及發布「輸入供自用之菸酒,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之數量」(台財庫字第1150361350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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