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其他活化措施】
|
- 本案原地上物為公有眷舍,因位屬市區精華地段,具有商業開發效益,故辦理地上建物拆除後,空地交由財政局負責開發。
- 本案土地由財政局辦理設定地上權招標,租期為70年,已於110年1月21日順利由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獲得權利金收入新台幣2.62億元將挹注市庫,並期待未來透過企業投資效益,進一步帶動本市經濟成長。
- 活化重點:本案為縣市合併後由財政局接管土地,因其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容積率高達630%,且位處大立及漢神百貨商圈,為發展經濟並保留極具價值土地所有權,依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3條規定,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不動產開發利用,以增進使用效益及市庫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