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成果案例
:::

機關

    警察局林園分局第二辦公室(原林園戶政所舊址活化)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18 11:27

    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第二辦公室

    項目

    地段

    地號

    權屬

    使用分區

    面積(㎡)

    土地

    林園

    林園段

    163-1

    市有

    機關用地

    404

    162-3

    市有

    機關用地

    15

    建物

    林園區林園北路189號

    建號

    市有

    建築完成日

    使用面積

     1220

     92年1月

    520

    辦理機關

    活化方式及成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活化完成日期:113年8月。

    ■活化方式:

    該建物原為林園戶政事務所辦公廳舍,戶所於108年5月遷移後,將土地建物移交警察局接管,由該局林園分局活化規劃為第二辦公處所使用,並向中油公司爭取獲得補助經費辦理廳舍整修工程,促進公產有效再利用。

    ■活化成果:
    警察局林園分局第二辦公室整修工程於113年8月完成驗收,預計於同年9月完成搬遷進駐使用,達成房地活化目標。

    • 相關圖片
      1. 活化前-外觀
      2. 活化後-外觀
      3. 活化後-1
      4. 活化後-2
      5. 活化後-3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