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第25條規定:菸之尼古丁及焦油最高含量,不得超過菸害防制法之規定。查依菸害防制法授權訂 定之「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7條規定,98年4月1日後,紙菸每支之尼古丁,不得超 過1毫克;每支之焦油,不得超過10毫克。
(菸酒管理法第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