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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變性酒精

    進口之未變性酒精,是否可直接銷售?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9-28 14:45

    依菸酒管理法第4條規定,未變性酒精之進口,以供工業、製藥、醫療、軍事、檢驗、實驗研究、能源、製酒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用途為限,故不得直接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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