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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費

    菸酒製造或進口業之申請,須繳哪些規費?其數額為何?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08-12 16:16

    *依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菸酒製造業規費標準一覽表
    (一)股份有限公司適用

    菸酒製造業
    一、審查費
    (一)申請設立許可 5,000元
    (二)申請變更產品種類、工廠所在地(含增設工廠)或負責人 2,500元
    二、證照費
    (一)核發許可執照 2,000元
    (二)換發或補發許可執照 1,000元
    三、申請展延設立許可 500元
    四、許可年費
    (一)菸製造業者 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一 不得低於10萬元或高於100萬元
    (二)酒製造業者 實收資本額萬分之五 不得低於2萬元或高於50萬元
    附註 1.業者於首年繳納許可年費時,應按營業之月數比率繳納;第2年起許可年費應於上年12月31日前繳納之;月數未滿整月之部分,不予計入。
    2.業者結束菸酒業務,得申請自中央主管機關註銷許可執照之次月起,按剩餘月數比率退還已繳納之許可年費。


    (二)非股份有限公司適用

    酒製造業
    一、審查費
    (一)申請設立許可 3,000元
    (二)申請變更產品種類、工廠所在地(含增設工廠)或負責人 1,500元
    二、證照費
    (一)核發許可執照 2,000元
    (二)換發或補發許可執照 1,000元
    三、申請展延設立許可 500元
    四、許可年費 20,000元
    附註 1.業者於首年繳納許可年費時,應按營業之月數比率繳納;第2年起許可年費應於上年12月31日前繳納之;月數未滿整月之部分,不予計入。
    2.業者結束製酒業務時,得申請自中央主管機關註銷許可執照之次月起,按剩餘月數比率退還已繳納之許可年費。

     
    *依菸酒管理法第11條規定之酒製造業規費標準一覽表

    酒製造業(農民、原住民)
    一、審查費
    (一)申請設立許可 3,000元
    (二)申請變更產品種類、製酒場所或負責人 1,500元
    二、證照費
    (一)核發許可執照 2,000元
    (二)換補發許可執照 1,000元
    三、申請展延設立許可 500元
    四、許可年費 10,000元
    附註 1.業者於首年繳納許可年費時,應按營業之月數比率繳納;第2年起許可年費應於上年12月31日前繳納之;月數未滿整月之部分,不予計入。
    2.業者結束製酒業務時,得申請自中央主管機關註銷許可執照之次月起,按剩餘月數比率退還已繳納之許可年費。

     
    *依菸酒管理法第16條規定之菸酒進口業規費標準一覽表

    菸酒進口業
    一、審查費  
    (一)申請設立許可 2,000元
    (二)申請變更菸酒營業項目或負責人 1,000元
    二、證照費  
    (一)核發許可執照 2,000元
    (二)換發或補發許可執照 1,000元
    三、申請展延設立許可 500元
    四、許可年費 6,000元
    附註

    1.業者於首年繳納許可年費時,應按營業之月數比率繳納;第2年起許可年費應於上年12月31日前繳納之。實際月數未滿整月之部分,不予計入。
    2.業者結束菸酒業務時,得自中央主管機關註銷許可執照之次月起,按剩餘月數比率退還已繳納之許可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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