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10年8月10日在高雄港第116號碼頭,共同破獲1只自中國青島港起運經高雄港轉口至馬來西亞之40呎貨櫃菸品走私案,原申報貨名為家具用品,開櫃起出外盒無中文標示之「ASTRO」牌等6款未稅菸品共計55萬4,900包,市值估計逾新臺幣3,000萬元,違規菸品當場全數查扣。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局長陳勇勝表示,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只要未經許可輸入之菸品即為私菸,按規定輸入私菸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之罰金。又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處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600萬元為限。
陳局長同時呼籲不法之徒勿心存僥倖,更籲請全體市民共同打擊不法,以維護消費者健康並確保國家稅收。如民眾發現疑似不法菸酒,可撥打市府菸酒檢舉專線電話(07)3314320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