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因應E 化時代的來臨及響應環保,民眾利用電話語音及網際網路、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子支付帳戶、長期約定轉帳納稅等方式,繳納定期開徵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者,可利用線上申請,僅須申請一次,該處每年主動寄發電子繳納證明:
一、 至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納稅義務人本人,點選稅務服務>線上申辦>其他>申請/變更/取消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以電子方式傳送,填妥相關欄位資料後,並上傳應備證件電子檔。
二、 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 ):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方式傳送服務」,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申請。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線上申辦繳納證明以電子方式傳送,須在稅款開徵2個月前提出;逾期申請者,則於申請次年度適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