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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4-28 13:37 發布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112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開徵期間自112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止,本次稅款的課稅所屬期間為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112年4月24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多加留意。

    市稅處提醒,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向該處所屬分處或撥打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利用上述憑證(金融憑證除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民眾應儘速於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例如個人因所服務企業受本次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均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多36期 (3年)。

    稅捐處網站特別建置房屋稅開徵專區,提供線上申辦、試算、查繳稅等服務,以及因應疫情之稅捐減徵及緩繳資訊,讓民眾免出門也可安心繳稅,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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