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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人住居所變更,別忘了向稅捐機關變更稅單投遞地址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3-10 15:26 發布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2年房屋稅即將於5月1日開徵,該處已進入開徵之前置作業,而稅單投遞地址之釐正作業預定於3月31日中午截止,納稅人如有住居所變更者,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分處申請變更房屋稅繳款書投遞地址,以便順利收到稅單。

    該處說明,新購入房屋或搬家之納稅人,常以為搬入新屋後向戶政機關辦妥戶籍遷入即可,卻漏未向稅捐機關申請變更稅單投遞地址,為保障納稅人之權益,呼籲納稅人如需變更通訊地址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利稅捐機關即時釐正稅籍資料。

    該處表示,申請變更稅單投遞地址方式十分多元,可以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時,向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員提出申請,透過跨機關合作方式通報稅捐機關更址,或運用網路申請、書面郵寄、臨櫃辦理皆可,歡迎納稅人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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