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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公用財產管理

    • 財產管理法規或命令之訂定、修正、廢止、發佈及核轉事項。
    • 指定及變更市有土地管理機關事項 。
    • 公用財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事項。
    • 受理捐贈財產事項。
    • 市有財產之報廢、拆除、失竊、毀損、核轉及賠償事項 。
    • 不定期派員檢查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情形。
    • 財產資訊管理相關事項。
    • 市有財產年報及總目錄之彙編審核事項。
    • 市屬機關學校首長移交財產審核事項。
    • 未登記土地之核辦事項。
    • 其他公有財產案件之處理事項。

     非公用財產案件管理

    • 市有土地之出租、出售、終止租約、過戶承租、退租....事項。
    • 非公用財產調撥各機關為公用財產事項 。
    • 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提案事項 。
    • 出租市有土地之收租催繳銷號事項。
    • 非公用市有房地賦稅及工程受益費核繳事項 。
    • 市有土地完成處分程序提案送議會審議事項 。
    • 申請土地分割、勘查、鑑界、複丈、調整地形或合併使用事項 。
    • 出售房地申請分期付款事項。
    • 徵詢優先承購權事項。
    • 市有出租土地租金減免事項 。

     非公用財產開發

    • 市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聯合開發或合作開發。
    • 市有非公用財產之開發經營 。
    • 辦理500平方公尺以上市有非公用不動產空地標租、標售及其他管理事項 。
    • 辦理市有非公用財產之促參開發及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 市有眷舍基地之開發利用 。
    • 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之管理等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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