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投標人為私法人 ( 公司 ) 應填明公司名稱全銜、地址、代表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及加蓋法人印章(如係公司,不得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代表人私章(簡稱大小章),並應填明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文件字號(如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之公司執照之統一編號)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