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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Q4. 有關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有何處罰規定?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01-27 12:17

    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5百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鍰,該罰鍰計算基準分別為:
    (一)捲菸:每條處新臺幣5百元罰鍰。
    (二)菸絲:每磅處3千元罰鍰
    (三)雪茄:每25支處4千元罰鍰。
    (四)酒:每公升處2千元罰鍰。
    (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及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45點)

    分類:菸酒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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